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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应征入伍

2017年大学生应征入伍文件

2017年05月24日 浏览量: 编辑: 供稿:

征兵公告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2017年征兵命令和省、市、区征兵工作会议精神,现将今年夏秋征兵条件和要求公告如下:

         一、征集的基本条件。年龄条件:男兵,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7至22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7至24周岁;女兵,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新生)、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22周岁。政治条件和身体条件按照新修订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征集的时间安排。今年夏秋季征兵自2月份进行宣传动员和报名;8月份进行体检、政治考核;9月份审批定兵、新兵交接起运;9月30日结束。

        三、报名方式。应征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到2017年8月5日)。

        四、体检和政治考核。网上确定送检对象,发送体检通知短信,组织封闭式体检,体检后网上录入体检结果。确定政治考核对象,打印《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组织政治考核,并网上录入政治考核结果。

        “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只有建设强大的国防,才能捍卫国家安全统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广大适龄青年要积极响应祖国的召唤,踊跃接受祖国和人民的挑选,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用理想和忠诚、用智慧和创造、用学识和奉献,立志军营、建功立业,为国防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咨询电话:028-85924192    028-85196153

 

武侯区(高新)征兵办公室

二O一七年五月   

 

热血青年响应祖国号召  投身国防建设

同学们:

        你们好!

        一年一度的征兵工作又拉开了序幕,一批热血青年又将积极响应祖国号召,依法服兵役,投身国防建设,成为人民解放军队伍的光荣一员。

        纵观国际国内局势,现代战争对高科技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大,作为天之骄子的我们更有义务和责任投身到国防事业中去。携笔从戎竞风流,保家卫国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法服兵役也是适龄公民的光荣义务,部队是培养人才的学校,是造就人才的大熔炉,也是你们施展才华,建功立业的广阔舞台,希望同学们踊跃报名应征,接受祖国挑选,以实际行动展现我校学子热爱国防,投身国防,建设国防的精神风貌。

        2017年度网上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工作即刻起已全面展开,有志青年请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到2017年8月5日。  

 

 

征 兵 流 程

 

报名程序流程:

1、 网上登记;  2、初审初检; 3、体检政审; 4走访调查; 

5、 预定新兵;  6、张榜公示; 7、 批准入伍

网上登记: 

        每年8月5日前,有应征意向的大学生(含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可登陆“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为《登记表》《申请表》)分别交所在高校征兵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

初审初检:

         大学生在毕业离校或放假前,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       业         证书(        高        校         在        校        学        生       持          学      生        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学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组织的初审初检,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领取兵役机关和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的《登记表》《申

请表》。

体检政审:

        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者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选择一个作为自己参军入伍的应征地。征兵开始后,应征地兵役机关会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通知大学生本人,大学生可根据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以及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直接参加应征地县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体格检查,由当地公安、教育部门同步展开政治联审工作。

走访调查:

        政治联审和体检初步合格者,将由县级征兵办公室通知大学生所在乡(镇、街道)基层人武部,安排走访调查。

预定新兵:

        县级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审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有限确定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张榜公示:

        对预定新兵名单将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批准入伍:

        体检、政审合格并经公示的,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

 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治考核、优先审批定兵等优先政策外,还享有下列优惠政策:

        (一)优先选拔使用。①同等条件下,大学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②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根据原总参、总政、总后《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入伍后现实表现好,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入伍一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可以按程序提拔为干部。③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入有关军队院校培训,学制2年。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的,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军委国防动员部拟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增加大学生直接提干数量、军校主要面向大学生士兵招生、从大学生士兵中选拔国防生。

        (二)学费资助减免。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高等学校学生应征人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和有关规定,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按照本科和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的标准,实行一次性补偿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为方便大学生应征,国家还规定大学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应征也可以在学校所在地应征。

        (三)考学升学优惠。①政法干警招录。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教学厅〔2015〕3号   2015年4月30日)。(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②退役后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从2015年起,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5000多的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③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2015年起录取比例在现行基础上进一步扩大;④大学生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我省“大幅提高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比例至50%”、“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研优先复试和录取”、“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并获得相应学分”。

        (四)就业安置扶持。根据川委发〔2011〕16号及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①退役大学生士兵服现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与“三支一扶”、“一村一大”、“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大学生享有同等待遇;②各地把大学生退役士兵纳入当地党委、政府选拔任用干部体系,给予重点培养,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重点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完成任务困难的单位可出政策); ③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报考我省事业单位时,在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加2分,被部队团级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累计不超过6分。④川办发〔2014〕62号文件规定,拓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安置渠道,加大在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招聘国有企业单位职工和选配专武干部工作力度,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应拿出10%的工作岗位,在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含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大学生士兵)中择优录取。

军委国防动员部拟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协调推进出台退役大学生士兵考录公务员、进入政法系统、应聘“参公”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招录等优惠政策,研究提出军队文职人员优先录用退役大学生士兵办法,推动安置渠道由主要依托地方向实行军地双轨多元化转型。

        (五)发放入伍奖励。省政府办公厅、省军区司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征集工作的意见》规定,对从四川参军入伍的大学生,按照本科、专科毕业生分别不低于4000元、3000元,本科、专科在校生(含大学新生)分别不低于3000元、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奖励金。各地在此标准上可进一步提高。(眉山市将大学生入伍奖励标准大幅提高到本科生10000元、专科生8000元,宜宾提高大学生优抚金增幅10-20%)。

        (六)安排专项落户。川办发〔2014〕62号文件规定,凡从四川省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含在校生),在部队服役期满且表现良好、退役复学后本科以上毕业、落实就业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可直接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办理落户手续,并享受当地大学生入伍的其它优抚安置政策。

 士兵退出现役的安置

        (一)基本安置原则。我国兵役法规定,国家建立健全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以及继续完成学业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士兵退出现役安置制度。①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②义务兵和士官服现役期间,入伍前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保留。③义务兵退出现役,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发给经济补助。④义务兵退出现役,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

        (二)发放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的通知》(川府函〔2012〕218号)规定:“2011年11月1日后退出现役,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2011年11月1日后退出现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但在退役时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①“按照服役年限计算,退役义务兵每人每年6000元,退役士官每人每年7000元”,②“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物价水平、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和财力状况,可在全省标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补助”。(甘孜,10000,20000)。

        (三)符合条件的可安排工作。根据国家《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3〕10号)等规定,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1)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4)是烈士子女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招收录用或者聘用人员,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录用或者聘用退役士兵。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年新招录员工总数5%的比例(不足1人按1人计算)提供岗位,专门招录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士兵的军龄连同待分配时间一并计算为所在单位的连续工龄和待业、养老保险投保年限,并在工资、住房和其他方面享受同工龄、同工种职工的待遇。

        (四)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军区《关于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1〕46号)规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1年内,均可自愿参加一次各级政府组织的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教育培训期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培训期间生活补助费按不低于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各地选择师资力量强、实训设施好、教学质量高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或培训机构,对退役士兵进行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帮助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为他们提供就业指导,帮助他们实现就业。

        (五)享有自主就业优惠政策。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3〕10号)规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和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办微型企业的,按规定享受财政扶持、税收扶持、融资担保扶持、行政规费减免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交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退役士兵提供档案管理、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

公民服兵役享有的优待权益(家庭)

        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了军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军婚受到保护,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享受免费邮递等。四川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规定:①“农村籍义务兵按照不低于入伍前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发给优待金(2万多,绩效考核);②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家庭,优先纳入城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保障范围”。③根据民发〔2012〕193号和川民发〔2013〕17号等有关规定,高校在校生在学校所在地应征入伍的,由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发给家庭优待金,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由入学前户籍地人民政府按规定给予其他方面的优待。④此外国家还规定,义务兵家属与其他群众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就业、入学、救济、贷款的优先权。

        军委国防动员部拟研究制定优惠政策:推动建立“中央财政负担基本优待金、省级财政负担补助优待金”的大学生义务兵优待金统筹制度,在此基础上创建“中央财政出基数、地方财政出补助”的新型优待金保障制度。

 

高校征兵体检工作的意义及要求

       

        大学生征兵体检工作的主要目是让同学们明确征兵体检的意义、征兵体检的主要内容和征兵体检中的注意事项三个方面内容。

        第一,征兵体检在征兵工作中的重要意义。征兵工作是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和有关政策规定,通过一定的工作程序,将符合服现役条件的应征公民征集到军队服现役的一项工作。军队的基础在士兵,兵员征集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部队兵员基础,关系到部队战斗力的巩固提高。而征兵体检作为征兵工作的重要内容,是确保征兵质量的第一关,同时也是确保新兵质量最具决定意义的一关。近年来,有的单位因擅自放宽体检标准,把身体有问题的青年送到部队,轻者干扰了部队精力,增大了管理难度;重者造成了伤病残士兵,增加了部队负担,影响了部队战斗力建设;更为严重的是,不合格新兵到部队后,经过部队身体复检,绝大部分都会因身体原因被部队退回来,增加部队和兵役机关的工作负担,影响兵役机关的形象声誉和应征青年的个人前途。总而言之,征兵体检的工作标准高低,把关是否严格,将直接影响兵员质量。因此,我们要充分认清征兵体检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中央军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对国防和军队建设负责的态度,把确保新兵质量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征兵体检工作。

        第二,征兵体检的组织流程和主要工作。征兵体检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政策性和实效性都很强的工作。一般分四个步骤组织实施:一是在平时征兵准备的基础上,应征青年上站体检前,按照《应征公民送检条件》,对经过兵役登记确定为当年的预征对象进行初筛,并组织病史调查,摸清掌握预征对象身体条件底数。二是择优选送初筛合格的预征对象上站体检,体检主要由县级征兵办及其体检指导小组设置体检站,具体组织实施。三是待体检结论完成后,针对诊断结论不清,有疑问的体检情况,由征兵办公室主任、体检组组长和主检医师共同确定参加复查人员名单和复查时间、参检医师,并通知相关基层武装部组织应征青年进行身体复查。然后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四是起运前的体格复查。新兵交接前,省级、地级征兵办及其体检指导小组应当加强对辖区征兵体检工作的监督检查,县级征兵办及体检指导小组对体检合格兵员要进行全面观察、重点抽查,抽查人数一般不少于征兵任务数的1/3,发现不合格人数比较多的,应当全部进行复查;对坦克乘员、水面舰艇人员、潜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及其他身体条件兵要按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工作由县级征兵办体检指导小组抽调技术水平较高、有经验的专科人员组成复查组进行。

        在整个征兵体检过程中,高校征兵工作人员主要做好四项工作:一是在大学生应征报名登记后进行,对《预征对象身体初检表》规定项目进行检查。并了解应征青年病史情况,调查结论填在《预征对象身体初检表》上。二是按照县级征兵办公室体检计划安排,组织初检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三是跟踪体检进程,及时掌握体检结论,通知需复查人员按时参加体检复查,告知参检人员体检结论,做好解释工作。四是做好体检后入伍前人员管理工作。大学生体检通常6月底前完成,新兵起运9月初开始。中间时间较长,需各位征兵工作人员加强人员管控,避免意外发生。

        第三,征兵体检过程中需重点关注的事项。我主要结合体检标准和历年工作实际做个简要介绍。一是关于应征青年送检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送站体检:(1)男性身高不足160cm,体重超过标准体重30%或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身高不足158cm,体重超过标准体重30%或低于标准体重的15%。(2)影响劳动的慢性腰腿痛、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严重脱肛,疝气。(3)面颈部文身,以及带有色情、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的文身。(4)疥疮,与麻疯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同吃,同住等),牛皮癣,头部黄癣,吸毒,性病。(5)经常心口痛、拉肚子、吐酸水、咳嗽,哮喘,贫血,肾炎,结核病,近2年内患过肝炎。(6)癫痫(羊角风),经常头痛、头晕,晕厥,有精神病史,严重口吃(结巴),呆、傻、痴。(7)遗尿症(近几年常有尿床),梦游症(睡觉中下床活动自己不知道)。(8)初测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足4.5,明显斜眼。(9)耳聋,耳内经常流脓。(10)其它严重疾病,身体有明显缺陷、异常,近1年内经常生病影响学习或劳动者。二是上站体检前饮食管理。做好教育宣传,不仅要讲解体检的流程,还要重点说明体检前的注意事项。比如上站前尽量避免吃火锅等辛辣食物,少吃或不吃感冒药,特别是部分带有麻黄碱成分的药品。合理安排休息时间,注意劳逸结合。当然更不提倡为了体检就不吃肉类,这是完全不科学的。曾经就有地方出现过类似情况,体检结果反而不尽人意。三是精神病的病史调查。精神病是征兵体检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目前全军长期滞留部队的伤病残士兵中60%以上是精神病病残人员。为了排查精神病,国征办想了很多办法,并从2006年开始增加了心理检测项目。有效的筛查出了部分精神疾病,但有些潜在的仍未发现。所以各位工作站的人员要高度重视,从严把关,任何精神病的病史、前期表现或症状都不能放过。四是体检结束后入伍前的安全管理。关于安全管理方面的内容比较多,这里我主要介绍的是关于体检方面的。从历年身体退兵情况来看,有5%-8%是由于后期应征青年放松自身要求,染上传染病,甚至有的女青年怀孕,到作战部队体检复查出问题后被身体退兵。因此,大家要针对体检合格人员特别是预定新兵进行专门的安全宣讲,注意生活卫生习惯,严禁进入不健康场合,防止意外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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