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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优秀学生参加“四川大学生香港行”交流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06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拓展我省高校学生的视野,加深其对香港的认识和理解,加强与香港学生的交流互动,四川省教育厅特组织我省高校学生赴港开展“四川大学生香港行”活动(川教外事函[2013]116号)。该项交流活动,从2013年7月开始,已经安排了35所高校525名学生赴港。

为更好地面向我院学生参加此项活动,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1、学生申报时间:

2014年6月6日——6月12日

2、活动开展时间:

2014年11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参加人员及人数

我院在校学生独立组团15人,专业不限。

三、报名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在校期间表现优异,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3、申请学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须参加学院统一英语面试;

5、持有港澳通行证,2014年9月1日之前取得即可,由学生自行前往公安机关办理;

6、有分院(部)学生干部任职经历的优先;

7、有一定特长学生优先。

8、此项目与新加坡南洋理工学院研习项目不得兼报。

四、在港时间与活动内容

此项目将在港开展为期5天的活动,主要包括交流与联谊、讲座与讨论、座谈与分享、参观与访问等活动。具体安排计划由四川省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在行前1-2周通知。

五、活动费用

1. 在港活动费:1300元/人

此活动费包含在港期间的饮食、交通、门票、培训、讲座、参观、境外保险等全部费用(另外给学生发放500港币、300港币海洋公园门票、150港币八达通卡、提供免费驻地WIFI网络)。

2. 在港住宿费:由四川之友协会(香港)免费提供。

3. 不含机票费用及手续费,如:港澳通行证、签注费用、成都至深圳机票等自行承担。

六、报名方式及选拔面试

1. 学生6月12日前填写交流项目申请表,交所在分院(部)审核,分院(部)收齐后于6月13日前将纸质文档交国际交流部(高新校区行政楼4楼,花源校区行政楼322)。

2. 面试时间安排在6月22-23日下午,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咨询方式

可致电028-85313725(高新),82485213(花源)或

咨询QQ:2447284228(成职国际交流)

外语(国际交流)部

2014年6月

附:项目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