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升级浏览器版本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

综合新闻

必赢优惠y272net

综合新闻

页面
分享

我院被确定为“全省乡村旅游实用人才开发示范单位”

作者:旅游学院 发布日期:2011-03-28 点击:

按照《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旅游实用人才开发示范工作的通知》(川旅发〔2010〕159号)要求,3月22日,省旅游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发布《关于公布全省乡村旅游实用人才开发示范单位名单的通知》(川旅发[2011]25号),公布全省27家乡村旅游实用人才开发示范单位名单。我院成为全省10所乡村旅游实用人才开发示范院校单位之一。

全省乡村旅游实用人才开发示范单位由省乡村旅游实用人才开发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它是在各市(州)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和省内高等院校直接申报的基础上,根据申报单位的积极性和各地实际情况,并兼顾单位的不同类型,最终研究确定了包括全省旅游机关、旅游院校、旅游职业培训机构、涉旅企事业单位及社团组织的四类27家单位作为全省乡村旅游实用人才开发示范单位。

根据《关于公布全省乡村旅游实用人才开发示范单位名单的通知》(川旅发[2011]25号)要求,我院将紧密结合全省乡村旅游发展和学院示范骨干建设的实际情况,创新性制定2011年乡村旅游实用人才开发示范方案,明确示范目标、措施、进度及年度工作安排,大力培养乡村旅游实用人才,进一步加强乡村旅游实用人才职业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