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10年廉政档案登记表的通知

发布者:监审处 [发表时间]:2011-01-17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校区、各分院(部)、各处(科)室:

为加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建立和健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监督管理机制,促进二级部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按照市纪委关于每年填报1次《成都市领导干部廉政情况定期登记表》的要求,经学院党委同意,决定组织填报干部廉政档案。

1、填报对象:副处级以上干部(包含主持工作的部门负责人)。

2、填写表格:市纪委、市监察局印制的《成都市领导干部基本情况登记表》(表1)、《成都市领导干部廉政情况定期登记表》(秘密)(表2-1、……、表2-6)。其中,新任领导干部及副处级以下部门负责人填写《成都市领导干部基本情况登记表》(表1)、《成都市领导干部廉政情况定期登记表》(秘密)(表2-1、……、表2-6);历任领导干部填写《成都市领导干部廉政情况定期登记表》(秘密)(表2-1、……、表2-6)。

3、填报时间: 2011年1月19日2011年2月18日,填报完毕后于2月18日前交行政楼503室(监察审计处)。

4、《廉政档案登记表》原则上要求干部本人亲笔填写,填写要实事求是,不得隐瞒。若是电脑打印,需在打印的每一页亲笔签名,并将电子文件发回到监审处OA(或QQ邮箱564819114@qq.com)。2010年的廉政档案登记表内容与2009年的表格一样,相关表格已发到各位的OA办公邮箱,请查看自已的OA办公邮箱。

 

      《成都市领导干部基本情况登记表》

《成都市领导干部廉政情况定期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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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