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成都市领导干部廉政情况定期登记表》的通知

发布者:纪检监察审计处 [发表时间]:2012-02-22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校区、分院(部)、处室:

为加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建立和健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监督管理机制,促进二级部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按照市纪委关于每年填报1次《成都市领导干部廉政情况定期登记表》的要求,现请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按规定填报廉政档案。要求如下:

1、填报对象: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包括2012年1月新任副处级及以上干部)。

2、填写表格:市纪委、市监察局印制的《成都市领导干部基本情况登记表》(表1)、《成都市领导干部廉政情况定期登记表》(秘密)(表2-1、……、表2-6)。(上述表格可在监审处网页上下载)

3、填报时间: 2012年2月22日至2012年3月9日,填报完毕后于3月9日前交行政楼501室(纪检监察审计处)。

4、注意事项:《成都市领导干部廉政情况定期登记表》原则上要求干部本人亲笔填写,填写要实事求是,不得隐瞒。若是电脑打印,需在打印的每一页亲笔签名,并将电子文件发回到纪检监察审计处OA(或QQ邮箱564819114@qq.com),联系人:刘碧玉。

 附件:  《成都市领导干部基本情况登记表》
                          《成都市领导干部廉政情况定期登记表》

 

 

    

中共必赢优惠y272net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