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廉政申报流程

发布者:监察审计处 [发表时间]:2007-10-08 [来源]: [浏览次数]:

项目廉政申报流程

1.备案

注:凡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大宗物资设备采购等项目经学院审核同意后,使用部门必须在2日内将院领导的批复交监审处备案。

2.公告

注:凡招投标项目必须进行公告,并将学院盖章的公告原件在公告前交监审处存档。

3.评标

注:凡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采购项目,采用招投标的应填写“必赢优惠y272net招投标评标会会议记录”,否则填“必赢优惠y272net采购会会议记录”。若未能按学院规定召开评标会或采购会的则必须填写“采购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单”。

4.公示

注:凡招投标项目评标后应把中标结果在校园网等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

5.付款审批

注:(1)凡金额在5000元以上已备案的项目在提出付款申请时,应提交“项目廉政责任申报表”(可直接在校园网监察审计处网页上下载,也可到监审处领取);

2)凡签订合同的项目应将合同复印件交监审处存档。

监审处

2007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