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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暂 行)

实践教学是高职高专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及实践技能的重要途径,是教育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为切实规范和加强我院实践教学,确保人才培养的规格和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践教学文件

高等职业教育必须做到理论教学体系与实践教学体系“双轨”并重,同步运行。必须坚持理论教学大纲与实践教学大纲“双纲”并举。实践教学文件是规范教学过程和实施教学管理的基本依据和准则。要完成人才培养任务,应该且必须有完备和科学的实践教学文件来规范和指导实践教学。

1、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教高[2000]2号文件规定)精神,我院各专业教学计划中实践教学的比重一般不得低于教学活动总学时的40%。

2、各实践教学环节必须有规范的教学大纲课程内实训(验)在课程大纲中应有明确要求或有与课程配套单独实训大纲。综合性实践训练课、集中教学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应有独立的教学大纲。

3、时间集中实训(实习)必须有相应的教材或指导书,所选用的教材或编写的指导书应满足教学大纲中提出的教学要求。

4、教学实习、毕业实习等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实施时必须制定相应的运行实施计划。

二、实践教学环节与要求

实践教学环节指实践教学的内容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课程内实训(验)

课程内实训(验)指随理论课程开设的实训(验)项目,与理论课程教学并行,是实践教学的基础训练阶段,主要训练学生完成职业岗位群所必须的基本技能。课程内实训(验)一般单独考核,成绩计入课程成绩。

各专业必须严格按教学计划和实训大纲要求开设每个实训(验)项目。为保证实训项目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各专业应填写《课程内开出的实训(验)项目一览表》交教务处备案并逐年更新。学生完成每个实训(验)项目必须撰写《实训(验)报告》,资料由各系存档。

2、综合性实践训练课

独立开设的综合性实训课程,指学生学完一定课程后应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积累而进行的综合性、开放性的实践训练,是培养学生综合技能和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如课程设计、综合技能训练等。综合性实践训练课一般在校内仿真实训基地以实训专周形式完成,其考核成绩作为课程成绩(以记分册报教务处)。

各专业必须严格按教学计划和实训大纲要求开展综合性实训。每次具体实训前必须制订运行实施计划,实施计划于正式实训前1周经系教学责任人审查后交教务处审核执行。实训结束必须完成实训总结(详见《综合性实践训练工作手册》),学生必须提交《综合性实训报告》及实训成果材料。学生材料由各系存档,系管理资料交教务处统一存档。

3、实习

实习分为专业认识实习、教学实习、毕业实习等,一般在校企共建的生产性实习基地或企业完成。

1)专业认识实习

专业认识实习是让学生了解专业,增强感性认识的重要实践环节,实习时间一般应在三天以内(不含三天)。专业认识实习应根据专业情况由系统一组织,各系在实习前三天向教务处提交实习申请(详见《必赢优惠y272net学生专业认识实习申请表》),经教务处审核和分管院领导审批后执行,专业认识实习学生应撰写实习心得体会(详见《必赢优惠y272net学生专业认识实习记录表》),学生资料由各系存档。

2)教学实习(含教学见习、顶岗实习、工学交替实习等)

教学实习指在教学过程中(毕业实习前)集体组织到企业单位进行的综合实习或顶岗实习,时间一般在三天以上(含三天)。教学实习原则以班为单位,具体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专业教学计划安排的综合实习;二是根据企业需求和学生专业学习需要临时(需调整教学计划)安排的顶岗实习。各系安排此类教学实习前必须进行项目申请,对教学计划调整情况做出说明(包括涉及课程的置换方式,不能置换课程的处理措施等),申请报教务处审核和分管院长审批后执行。执行前必须制订详细的实习运行计划,实习结束应认真做好实习总结(详见必赢优惠y272net《教学实习工作手册》)。教学实习学生应撰写教学实习报告(详见必赢优惠y272net《教学实习报告》),学生实习资料由各系存档,系管理资料交教务处统一存档。

3)毕业实习

毕业实习是高职高专实践教学的实战训练阶段,是教学的重要环节。学生毕业实习工作按《必赢优惠y272net毕业实习管理(暂行)意见》要求执行。

4、毕业论文(设计)

毕业论文(设计)是整个教学过程最后一个重要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理论联系实际,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环节。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按《必赢优惠y272net关于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若干规定》要求执行。

5、课外实训

课外实训是依托校内外的实训基地,在课外时间集中或分散组织的专项职业技能训练,如:组织集体课外实践训练、安排学生假期到企业的顶岗实习、学生课外自主创业活动、社会调查实践活动、各种技能竞赛等。学生通过课外实训提高职业能力,积累工作经验和生活经验。

需学院支付实训经费,各系自行组织的课外集中实训(学院统一组织的早晚训除外),各系应在实训前提出正式申请,填写《必赢优惠y272net课外实训申请表》报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和分管院长审批后执行。

对于集中课外实训,各系都要制订相应实施计划,加强过程管理,进行实训总结,并做好实训相关资料的收集与存档。对于分散课外实训,要给予学生必要的指导。

以上各实践教学环节,各系、各专业必须加强质量管理和过程管理,具体要求参照各环节质量标准。

三、实践教学的组织管理

1、全校的实践教学工作在分管院长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负责。

2、教务处工作职责

1)审定各系制定的实践教学计划,汇总并报分管院长;

(2)检查各院系部实践教学的准备工作和计划执行情况;

(3)协调全校实践教学中的有关问题;

4)检查实践教学质量,总结实践教学工作,组织经验交流等。

3、教学系工作职责

1)组织各专业教研室制定实践教学有关文件;

2)联系落实实践场所,选择和考察实践教学基地;

3)审定实践教学指导教师,负责实践教学企业兼职教师的聘任工作,建立相对稳定的校内外指导教师队伍;

4)负责实践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工作;

(5)检查各实践教学环节的准备工作和计划执行情况;

(6)检查实践教学质量,总结实践教学工作,组织实践教学经验交流;

7)按规定时间及要求上报实践教学有关文件及材料。

8)开拓实践教学基地,签定相关协议,组织挂牌等事宜。

4、实践教学的组织管理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工作。

四、实践教学指导教师

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必须由符合条件,教学经验丰富,对实际情况较为熟悉,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和管理能力的教师担任。对于初次承担指导任务的教师,教研室应指定专人进行指导。在集中实训(实习)及课程设计过程中,指导教师必须到现场指导。

系在上报实施计划时必须落实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因特殊原因需更换的,由系提出书面申请,报教务处审批。

五、校外实践教学

1、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选择应满足实践教学大纲要求并力求相对稳定,提倡和鼓励各专业与选定的实践单位长期挂钩,建立教学、科研和生产相结合的实践教学基地,从而尽可能将集中教学实习纳入教学计划,尽量减少临时顶岗实习和工学交替项目。选择实践教学基地时应考虑以下原则:

(1)专业应较对口,能满足实践教学大纲的要求;

(2)具有良好育人环境,较高的管理水平和较好的技术条件,具有素质好、相对稳定的兼职指导教师和管理人员,对学生实践重视;

(3)就地就近,相对稳定,合理布局,兼顾学生就业。

2、校外实践教学可以根据专业特点和实践教学基地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凡集中组织的校外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必须跟班指导。校外实践教学无论采用何种形式,都要满足大纲要求,保证实习质量。对于分散进行的实践教学,各系尤其要加强组织管理,严格要求,决不能放任自流。

六、其它说明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凡与原有规定有冲突的地方按本规定执行,其它仍按原规定执行。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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