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处室:
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已发布,现在将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部门申报推荐工作。申报人通过学院科研管理系统进行在线申报。经所在部门、学院依次审核后,申报人将纸质材料于5月1日前报送科研督导处,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联系人:林瑛
电话:85327401 内线:6118
科研督导处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