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处室:
四川省第三届教育发展改革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已启动,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部门申报推荐工作。申报人通过学院科研管理系统(进行在线申报。经所在部门、学院依次审核后,申报人将纸质材料于5月10日前报送科研督导处,逾期不再受理。
按照通知要求,我院限报三项成果。
科研督导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附件:1、《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开展四川省第三届教育发展改革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及附件
联系人:林瑛
电话:85327401 内线:6118
科研督导处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