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处室:
依据《四川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受省教育厅委托,学院将集中开展一次省教育厅立项课题的结题评审工作,请相关课题负责人做好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一)按《四川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提交结题材料,结题资料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联系人crp邮箱。(电子文档名:结题项目名称+负责人名)
(二)按课题申报书终止时间在2016年3月31日前,本次不能提交结题申请的视为逾期课题,课题负责人需提交延期申请,学院将按规定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二、报送资料的时间
2016年4月15日前向科研处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
三、结题材料包括:
(一)结题表一式三份
(二)研究总结报告一份
(三)中期检查报告一份
(四)经费使用报告一份
(五)支撑材料一份
联系电话:85327401
联系人:林瑛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2、四川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表
科研督导处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