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与文化创意融合发展研究中心2023年立项项目结题评审工作将于11月进行,拟结题项目须符合结题成果要求并准备结题材料。通过结题评审的项目,中心将发放结题证书,中心资助类项目同时获拨尾款。
一、结题成果要求
1. 重点项目:在省级及以上出版社公开出版专著1部;或在CSSCI来源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或研究报告1篇(以见刊为准);或研究成果经成都市社科联《社科成果要报》采用并获得成都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以上三种成果类型至少有一种方可结项)
2. 一般/自筹类项目:在省级及以上出版社公开出版专著1部;或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发表论文或研究报告1篇(以见刊为准);或研究成果获得成都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以上三种成果类型至少有一种方可结项)
3.结题成果材料均须在醒目位置注明“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数字经济与文化创意融合发展研究中心规划项目,项目编号XXX”字样,未标注的成果材料不予认定。
二、结题材料报送要求
1.拟申请结题的项目负责人,请于11月5日前提交结题材料。
2.填写科研项目结题表(见附件1)一份,其中基础信息须与立项申报书保持一致。按照立项申报书、结题表和成果原件的先后顺序制成一个PDF文件,要求页面清晰整洁。
3.PDF结题材料命名为“项目负责人姓名+课题编号+课题名称”,发送至中心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项目负责人姓名+2023年立项项目结题材料”。
如不能按期结题,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审核通过的科研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见附件2),延期申请不得超过一年。
电话:028-85327401
联系人:周老师
电子邮箱:cdsjwc@163.com
附件1 数字经济与文化创意融合发展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结题表
附件2 数字经济与文化创意融合发展研究中心科研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数字经济与文化创意融合发展研究中心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