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职青〔2013〕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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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必赢优惠y272net开展
“身边的青春榜样”和“活力团支部”寻访活动的通知
花源校区团工委、各分院(部)分团委:
根据团市委《共青团成都市委员会关于开展“身边的青春榜样”和“活力团支部”寻访活动的通知》(成青发【2013】8号)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市党代会议精神,在广大青年中广泛开展“三观”、“三热爱”主题教育活动,挖掘一批青年身边可信、可学、可比的青春典型,选树一批充满活力的基层团组织,进一步组织引导广大成职青年投身宜人成都建设与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院团委积极响应上级团委号召,在全院团组织中开展“身边的青春榜样”和“活力团支部”寻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活动采取自上而下,广泛推荐,择优审评的方法,在我院青年中挖掘一批在成都市建设发展中以及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中脚踏实地,事迹典型的青春榜样,在基层团组织中选树一批动员力强、工作活跃、青年认可的基层团支部。
二、活动主题
寻访青春榜样,共建宜人成都
三、活动时间
2013年3月-5月
四、参评条件
(一)身边的青春榜样
1、我院在校注册的大学生。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3、遵守社会公德,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思想积极,健康向上,朝气蓬勃,学习刻苦,成绩良好。
5、在品德修养、专业学习、科技创新、技能竞赛、自主创业、志愿服务、见义勇为、自立自强、助人为乐、校园文化等方面表现突出,得到同学认可,产生较大影响,在青年学生群体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
6、重在可信可学、可比可超,具有较强的示范引导作用,对青年有较强感召力。
7、曾被成都市级以上选树为重大典型的青年原则上不再作为寻访推荐对象。
8、其他。可参照团市委相关文件精神。(附件1)
(二)活力团支部
1、团支部书记工作能力强、动员力强、在团员青年中有较强的信任度和影响力。
2、能融入党的中心,贴近团员青年特点开展工作和活动,工作特色突出,效果显著,受到团员青年的普遍欢迎。
3、支部工作运行有序,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积极完成上级团组织分配的工作。
4、各项制度、日常工作、活动资料完善,保管有序。
5、其他。可参照团市委相关文件精神。(附件1)
三、活动方式和推进步骤
2013寻找“身边的青春榜样”和“活力团支部”的活动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表彰奖励三个阶段推进。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4日-3月17日)
1、由院团委下发活动通知。
2、各分院利用组织平台、网络媒介、QQ、宣传栏、板报和其他媒体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学生参与。
3、各支部利用支部会议、集中学习的时间,积极开展讨论思辨“青春榜样”活动,通过讨论会的形式,结合“三观”、“三热爱”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我们需要什么样的青春榜样”及“基层活力在哪里”讨论,主动发现、推荐共同认可的典型。按照“层层抓落实、工作到支部”的要求,积极发动,引导团员青年关注、寻访身边的榜样,踊跃参与到活动中来。活动结束后,每个班级支部必须提交相关讨论思辨材料:讨论会照片两张、讨论会流程一份,讨论会心得体会一份(500字以上)。全分院讨论活动结束后,每个分院(部)分团委需向院团委上交活动总结一篇。以上材料统一于3月24日前提交至院团委组织部(高新、青羊校区)、花源团工委组织部(花源校区)。
院团委组织部 邱雪(高新、青羊):18200375027 \ 593014368@qq.com;
王翰修(花源):18300380650 \ 122789234@qq.com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17日-4月1日)
评选采取班级团支部、分院(部)团委、院团委三级推选程序进行选拔。由各基层团支部内部进行评选,推荐一名青春榜样候选人,并将结果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各分院(部)分团委组织部,参加分院(部)的复选,各分院(部)分团委在规定时间内将结果上报学院团委,参加院级评选。有意向申报“活力团支部”的班级团支部,直接向分院(部)分团委组织部报名并提交材料,同样由分院(部)分团委复选后择优推送参加院及评选。每一轮评选结果都将予以公示。现将各阶段活动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1、班级初评报名(3月17日-3月20日)
基层团支部利用主题班会等时间,认真组织学生开展评选活动。并将评选结果连同候选人、候选团支部材料上报所在分院组织部。
2、分院(部)评选(3月21日-3月25日)
各分院(部)团委组织部将初评候选人、候选团支部材料上报分院(部)团委审核,每分院(部)评选出1名“青春榜样”候选人、1个“活力团支部”候选团支部连同相应材料上报院团委组织部(高新、青羊校区)、花源团工委组织部(花源校区)。
院团委组织部 邱雪(高新、青羊):18200375027 \ 593014368@qq.com;
王翰修(花源):18300380650 \ 122789234@qq.com
3、院级评选及公示(3月26日-4月10日)
院团委组织部、花源团工委组织部将分院(部)候选人、候选团支部材料上报院团委,院团委对分院(部)评选出的“青春榜样”“活力团支部”进行联评,结果在校内各种媒体进行公示,最终确定6个院级“身边的青春榜样”、6个院级“活力团支部”。并将同时推选出3个“身边的青春榜样”,3个“活力团支部”报送团市委参加市级评选。
院团委 何杉杉:85310373 \ 274439016@qq.com
(三)宣传展示阶段(4月11日-5月上旬)
院团委将最终推选出的3个“身边的青春榜样”,3个“活力团支部”报送团市委,团市委对其进行梳理,选择类型鲜明、青年认可的重点对象,采用座谈走访、青春对话等方式,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进一步提升青春榜样的感召力。同时,在“五四”期间将进行集中展示和通报表扬。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认真填写附件2、3,相应材料撰写主题突出、内容符合条件。附件2、3以A4纸打印,并提供电子版;
(二)事迹单行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须有相关获奖证书、报刊等佐证资料复印件一份,扫描电子版一份;
(三)被推荐人电子版证件照一张;
(四)最终上交到院团委的候选人、候选团支部材料中,附件2“身边的青春榜样”寻访推荐表“推荐人选所在单位意见”一栏由分院(部)分团委签章;附件3“活力团支部”寻访推荐表“同级党支部意见”由分院(部)党委签章。
共青团必赢优惠y272net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1
共青团成都市委员会文件
成青发〔2013〕8号
共青团成都市委员会
关于开展“身边的青春榜样”和“活力团支部”
寻访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各区(市)县委,各直属团工委,市属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团委(总支、支部),各大学、中专、中学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市党代会精神,在广大青年中广泛开展“三观”、“三热爱”主题教育活动,挖掘一批青年身边可信、可学、可比的青春典型,选树一批充满活力的基层团组织,进一步组织引导广大青年投身宜人成都建设,以实际行动为成都奋力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加快推进现代化和国际化贡献力量,团市委决定,在全市团组织中开展“身边的青春榜样”和“活力团支部”寻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活动采取自下而上、广泛推荐、择优评审的办法,在青年中挖掘一批在实施“五大兴市战略”和宜人成都建设中涌现的青春榜样,在基层团组织中选树一批动员力强、工作活跃、青年认可的基层团支部,聚合青春正能量,激发基层新活力,引导全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主动担当“首位城市”发展重任,在各行各业、各个岗位干得最主动、走在最前列。
二、活动主题
寻访青春榜样,共建宜人成都
三、活动时间
2013年3月—5月
四、寻访要求
(一)身边的青春榜样
1、主要依据青年的品德和能力,寻访敬业奉献、创新创造、诚信正义、自立自强等方面的典型,包括农村致富带头人、科技创新带头人、重大项目建设者、技术工人、“一村两大”和各类青年志愿者、基层团干部、优秀学生、城市文明践行者等我市各行各业的先进青年。
2、重在可信可学、可比可超,具有较强的示范引导作用,对青年有较强的感召力。
3、曾被成都市级以上选树为重大典型的青年原则上不再作为寻访推荐对象。
(二)活力团支部
1、团支部书记动员力强,在团员青年中有较强的信任度和影响力。
2、能融入党的中心,贴近团员青年特点开展工作和活动,服务和覆盖青年面较大,受到团员青年的普遍欢迎。
3、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保障团支部的有序运转。
4、具备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必要条件。
5、基层团委、市直属团组织不作为推荐对象。
五、活动安排
(一)讨论思辨“青春榜样”(3月中旬—3月25日)
各级团组织通过思辨会、讨论会等形式,结合“三观”、“三热爱”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我们需要什么样的青春榜样”及“基层活力在哪里”讨论,主动发现、推荐共同认可的典型。按照“层层抓落实、工作到支部”的要求,积极发动,通过网络平台、手机短信、公开信、座谈会等方式,引导团员青年关注、寻访身边的榜样,踊跃参与到活动中来。
(二)寻访推荐“青春榜样”(3月26日—4月10日)
基层团组织通过推荐表、网络平台、QQ 群等载体,采取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推选。各直属团组织在汇总基层团组织寻访人选的基础上,初步产生受到广泛认同的青春榜样和“活力团支部”(区< 市>县团委至少寻访5名青春榜样、5个“活力团支部”,青工系统团委至少寻访2名青春榜样、2个“活力团支部”,学校系统团委至少寻访3名青春榜样、3个“活力团支部”),认真填写《“身边的青春榜样”寻访推荐表》(附件1)、《“活力团支部”寻访推荐表》(附件2),于4月10日前报送团市委组织部。
(三)宣传展示“青春榜样”(4月16日—5月上旬)
团市委对直属团组织推选的对象进行梳理,选择类型鲜明、青年认可的重点对象,采用座谈走访、青春对话等方式,深入挖掘、提炼青春榜样的感人事迹和精神特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进一步提升青春榜样的感召力。同时,团市委在“五四”期间,将集中展示一批“青春榜样”和“活力团支部”,通报表扬一批优秀组织单位。
六、工作要求
(一)抓好宣传动员。各级团组织要把寻访活动作为开展“三观”、“三热爱”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认真谋划,抓紧部署,迅速启动,把握时间节点,多渠道发现身边的优秀典型,在全市团组织、团员青年中营造“人人争当青春榜样”的浓厚氛围。
(二)坚持标准质量。各级团组织要严格标准,做到寻访推选过程公开、推选结果公正,真正把组织信任、群众满意、青年认可的典型推荐上来,力争使寻访活动成为引领青春文明风尚的有效载体,切实提高青春榜样的吸引力和社会认可度。
(三)加强督促指导。各级团组织要按照一级抓一级的要求,加强寻访活动的督促指导。团市委将加强工作指导,并把此项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协管考核的重要内容。
请各地、各单位团组织及时将寻访活动开展情况报送团市委组织部。
联系人:周 鹏
联系电话:61310925、61310991(传真)
邮 箱:7259886@qq.com
共青团成都市委员会
2013年3月11日
附件2
“身边的青春榜样”寻访推荐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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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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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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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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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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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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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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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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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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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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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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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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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字左右,可另附页。事迹材料客观真实,亮点突出,语言朴实,生动贴切,特别关注事迹中的细节和可贵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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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主要奖项及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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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人选所在单位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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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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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市委直属团组织推 荐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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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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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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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活力团支部”寻访推荐表
团支部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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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员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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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支部
书记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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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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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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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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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支部
品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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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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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字左右,可另附页。事迹材料客观真实,体现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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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团支部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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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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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级党支部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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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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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市委直属团组织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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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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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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