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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暑假须知

发布日期:2017-06-28 编辑:学生处 来源:   点击量: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7月6日学生正式放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放假时间

        2017年7月7日至9月3日。  

   下学期报到时间

      2017年 9 月 4日,花源校区旧生报到;

      2017年 9 月 5日,高新校区和青羊校区旧生报到;

      2017年 9 月 6 日,全体旧生正式行课。

  学生须按时返校,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因故不能按时返校者,请提前与所在分院(部)联系并请假,并注意有关学籍的规定。

   其他事项

   (一)高度重视自身人身、财产等安全。

    1、留校学生须做好宿舍安全保卫工作,注意用水用电安全,严禁使用电热棒、电炉、蜡烛等易引起火灾的物品,严禁私接电源,严禁在宿舍内生火或用电做饭煮食,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等工作,外出须向学院值班老师请假,学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留校学生必须按照宿管中心安排入住,不得单独住宿。

   2、回家返校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保管好自己的行李,防止上当受骗、被盗。遇到突发事件要冷静,及时报警,并同时通知辅导员老师。

  3、假期中要注意饮食卫生和防溺水事件的发生,外出旅游、出门行路、骑车乘车要遵守交通法规,遵守社会公德,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安全度假。

  4、利用暑期外出打工的同学注意核实用工单位的信息,预防用工单位欺诈员工。警惕求职陷阱

  5、学院值班电话: 学院保卫处:(028)85320882    高新校区门卫:(028)85327915    花源校区(028)82485033       花源校区门卫(028)82485112              青羊校区(028)87043042      青羊校区门(028)61316195

(二)要妥善安排好暑假生活。

1、关心时事政治,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动参加有益的活动,为实现“中国梦”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不参与传销、赌博、封建迷信、邪教、不良贷款等违反社会公德和法律的活动;阅读健康有益的课外书,扩大知识面;适当复习、预习功课,为新学期的学习做好准备。充分利用暑假时间,强化英语、普通话、计算机知识及能力,提高综合素质。

2、欢迎登陆成都青年•大学生创业网(http://cd.qq.com/cycd)、成都青年(大学生)创业项目管理平台(http://cdqncy.cdcyl.com.cn/);KAB创业教育官网(http://www.kab.org.cn/);中国创业培训网(SIYB项目官网http://www.siyb.com.cn/)等学习就业、创业相关知识,寻找社会实践机会。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争做社会公益活动、文化活动、帮困扶贫等活动的志愿者;参与社会,服务社会,为创建学习型社会做出当代大学生应有的贡献。

(三)保险及身份信息变更注意事项

1、学生在假期中生病住院的,若购买了保险请在入院前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并注意保留住院的相关手续。锦泰保险客服电话:4008666555      锦泰保险客服经理( 补经理 ):13880800321       

2、请有姓名或身份证变更的学生,在假期找公安机关出具相关材料,修改姓名的需准备户籍登记表复印件(在曾用名一栏登有原用名)。身份证有变更的,必须有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变更函,开学后交教务处。

(四)资助注意事项

1、下学年需贷款、申请助学金等要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同学,必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的手册中)可复印使用,也可登录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xszz.cee.edu.cn)下载获取。

     2、下学年需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请仔细阅读附件三《关于办理2016-2017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

(五)学籍注意事项

1、请未交清学费,在教育部网上学籍暂缓注册的学生,在开学初及时交清费用,否则暂缓注册超过一年,系统自动取消其学籍。

2、请在校学生于2017年7月15日后进入CRP查询自己的当期成绩。如有疑问,请于下期开学后第一周内提交书面核查申请(经分院领导签字)交至教务处进行核查。下期补考时间为开学后的第一周、第二周,重修报名时间为开学后的第三周,请有补考和需要重修的同学做好准备。

3、2015-2017届因成绩未合格没有取得毕业证的学生,请于开学后第三周到分院进行课程重修的报名工作。

4、因2015级3年制和2013级5年制将要进入实习阶段,请于开学后第三周到分院进行课程重修的报名工作。

(六)缴费注意事项

   1、学生开学报到时的缴费方式(详见附件一附件三

          2、缴费内容(详见附件二)                                                   

   学生处

                20176月27

【附件一】关于实施银行代扣代缴学费的通知

【附件二】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

【附件三】关于网上缴费系统操作使用说明

【附件四】关于办理2017-2018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