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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13 编辑:学生处 来源:   点击量:

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

通  知

 

各分院(部)、相关职能处(室):

 根据学院工作部署,2012届毕业生定于7月7日—7月8日毕业离校。为了切实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中有关学生管理方面的工作,确保毕业生顺利离校,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毕业生教育和管理工作

 毕业生离校是学院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分院(部)应高度重视,做好组织管理工作,辅导员应在6月15日之前告知学生离校的相关事宜,以便学生作好安排,按要求回校办理离校手续。

 毕业生离校工作已经进入倒计时阶段,各分院(部)要从维护学院稳定、创建和谐平安校园的角度,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毕业生教育和管理工作,把倡导文明离校作为毕业教育的重要内容。各分院(部)可开展毕业典礼、制作毕业纪念册(或光碟)、撰写毕业家书、毕业生捐赠活动、优秀毕业生代表座谈会、毕业生主题班会等活动,教育、引导学生安全、文明离校。

各级学生管理工作干部、毕业班辅导员,要深入到毕业生班级、寝室和学生之中,加强对毕业生的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关心关爱学生,做好思想工作,让他们感受到母校的关怀与温暖。要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好相关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二、毕业生文明离校规范

为使毕业生文明、安全、愉快地离校,特制定文明离校规范,望全体毕业生认真遵循。

1、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做文明守纪的合格大学生;

2、爱护学院财物和公共设施,爱护校园花草树木,不擅自搬动寝室财产;杜绝损坏公共设施、拖欠所借公物的行为;杜绝乱涂乱画、乱扔垃圾、乱烧杂物。

3、离校期间遇有困难和问题,应通过正常渠道反映,严禁采用不正当方式宣泄情绪或集体闹事;

4、珍爱师生之情、同学之谊,团结互助,诚实守信,有礼有节。提倡同学聚会文明节俭,不酗酒、不赌博、不打架斗殴等;

5、按时参加学院、分院(部)、班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遵守会场纪律,做到文明有序;

7、文明有序离校,杜绝不依时办理手续、不按时离校的行为。

 三、主要工作内容与要求

 毕业生离校工作中涉及学生管理方面的工作较多,时间紧、任务重。各分院(部)毕业班辅导员要根据学院各相关部门的具体安排和要求,指导学生办理相关手续。现就涉及主要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说明如下,请各分院(部)据此抓好落实。

(一)毕业学生离校工作的具体安排:(详见附件二)

1、6月12日,招就处将派遣信息资料发到各院(部)就业干事处,请每个学生核对并签字,辅导员、分院(部)书记签字后于15日前返回招就处。

2、6月13日前,学生处下发《必赢优惠y272net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清单》(人手一份)。

3、6月14日前,高新、青羊校区辅导员到高新教务处,花源校区到花源教务科领取学生成绩单。

4、6月18日前,各分院(部)将就业协议书、实习照片、优秀实习生材料、推荐过程记录等资料检查后由分院(部)存档。

5、6月20日之前,学生应完清所有手续(清查是否欠费、图书是否已归还、有无借用学校公物,清理宿舍公物,开始办理退宿)。

6、6月26日,招就处打印报到证、到省教育厅审查并盖章。

7、6月28日,招就处将报到证发放给各院(部)就业指导员。

8、6月26日—28日,辅导员应完成学生档案的归档工作,包括高中档案、学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体检卡、体育卡、成绩卡、奖惩资料、报到证(白色一联)、党团相关资料等,分院(部)将各毕业班(按花名册顺序)档案提交档案室。

9、7月1日前,保卫处到公安局办理已迁入学院的学生的户口迁移证,制定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的须知。

10、7月2-5日,各分院(部)到高新教务处冯越老师处领取毕业证(结业证),7月16日以后学生可以在网上查询本人毕业证信息。

11、7月7日,高新校区集中“一站式”服务,办理离校手续,毕业学生须于7月9日前离校。需要缴费的同学7月7日可在高新校区缴费。

12、7月8日,花源校区集中“一站式”服务,办理离校手续,毕业学生须于7月9日前离校。需要缴费的同学7月8日可在花源校区缴费,8日后只能在高新校区缴费。

13、7月8日上午,青羊校区集中“一站式”服务,办理离校手续,毕业学生须于7月9日前离校。需要缴费的同学7月8日上午可在青羊校区缴费,8日后只能在高新校区缴费。

14、7月7—8日,保卫处安排安保人员维护校园秩序。

15、7月7—8日,后勤产业处在“一站式”服务点提供饮用水及安排工作人员工作午餐。

(二)各办理单位及说明:

1、图书馆:离校时要求携带图书证及所借图书。

(1)6月10日起,毕业班学生只能阅览,不能借书。

(2)超期罚款:不满200天的按实际天数收取,超过200天的,按200天收取,减少学生超期使用罚款。

(3)统计毕业班学生未还图书清单,发到各院部,请辅导员通知学生在6月30日前处理完未还图书手续。

2、计财处:核实并完清学费、书费、住宿费等。请各分院(部)辅导员6月15日前将《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清单》填好名字(名字不能涂改)后以班为单位交计财处,不欠费的同学在计财处提前盖好章,将《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清单》返给辅导员。在集中办理时,欠费的同学到计财处交费后盖章。 

3、宿管中心:检查宿舍设施是否完好,如有损坏,按规定赔偿;归还钥匙;缴清超支水电费等。

4、学生处:凭学生证办理注销手续,如学生证遗失请提前办理登报手续,凭报纸或收据办理注销。

5、团委:要求携带团员证,转接团组织关系,团员证遗失的请提前到所属分院(部)分团委补办。

6、组织人事处:转出党的组织关系须携带身份证、党员组织关系转出证明。

7、保卫处:办理学生户口迁移(只针对户口迁入本院的毕业生)。 

8、各分院(部):负责本分院(部)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全面管理和审核。 

9、辅导员:发放毕业证、报到证(蓝色一联)。

(三)办理毕业生离校要求: 

1、今年离校手续在高新校区、花源校区分别集中办理。 

2、手续完结后,《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清单》由辅导员收齐,辅导员凭分院(部)书记审查签字的《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清单》发放毕业证和报到证。

3、凡未取得毕业或结业资格的毕业生没有毕业证或结业证,暂不得提取档案。

4、各分院(部)及相关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坚守岗位,保证毕业生离校工作顺利进行。

5、请各分院(部)辅导员于今年9月10前将未发出的毕业证书交各分院(部)办公室保管。

 

 

 

 

学生处

2012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