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时间:2011年02月24日  作者:  点击:

      关于参加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生育保险费用报销须知

      一、参加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人事代理制和年薪制人员、城镇户籍学校临时聘用人员)生育费用报销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婚姻法等法律法规;

      2、初次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从办理之月起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满12个月生育保险的,已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连续缴费不间断满12个月(不含补缴)后生育的;

      3、在生育、流产施行前应持有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的生育指标。

      二、各类生育费用报销所需资料(所有证件均为有效原件及复印件)

      1、女职工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

      《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学校行政公章)、夫妻双方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他医学证明、婚姻证明、单位财务处非经营性结算统一票据一份、劳动合同书、。

      2、男职工生育医疗费补贴:

      《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学校行政公章)、夫妻双方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他医学证明、婚姻证明、配偶户籍证明、配偶社会保险关系证明或配偶的失业证、单位财务处非经营性结算统一票据一份、劳动合同书。

      3、计划生育手术费:

      《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学校行政公章)、手术费收费票据、病情证明书、劳动合同书、本人身份证、婚姻证明。

      4、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医疗费:

      《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学校行政公章)、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住院费用清单、复式处方、单位证明、出院证明书、婚姻证明、社会保险卡、夫妻双方身份证。

      三、办理程序:

      参保人员本人到市社保局(三楼生育保险报销处)审核材料—→社保局划款到学校财务处—→参保人员到财务处取款

      四、办理时限:

      生育、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90日内到成都市社保局办理生育待遇拨付手续,逾期未申报的按文件规定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五、备注:

      参保人员在外地生育的,应在生育前到社保局提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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