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参加2011年四川省高校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时间:2011年07月04日  作者:  点击:

    各院(部)、处室: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1年度高校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关于做好2011年高校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川高师训【20113号)文件精神,今年继续在四川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举办全省高校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岗前培训的对象是:今年新补充到学院从事教学工作无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含博士毕业)、往年未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或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的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已取得教育学专业硕士学位、教育学专业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受聘副教授(含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的人员,可不参加。

    二、参加培训的人员在组织人事处网页“表格下载”处下载 “《高校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班学员登记表》”并按要求打印填写(请勿手写),于78日前交组织人事处盖章,贴一寸彩色免冠近照,报到时交班导师。

    三、参训人员须在报到前准备一份自己主讲的课程教案(时间50分钟),以备试讲时修改使用。

    四、根据省物价局川价发【2006223号文件,师培中心收取培训费(含资料费等)830/人,公寓住宿费360/人,共计1190元;费用由参训人员自理,请于78日前以现金或刷交行卡方式到学院计财处李涯老师处缴纳费用,由计财处统一转账到四川师范大学。

    五、报到时应带上必需的学习、生活用品和费用,以及个人身份证、一寸免冠近照三张按照报到现场流程报到。

    六、岗前培训时间为一个月(718-817),718全天报到,逾期不报到者不予补报。培训合格者,教育厅统一颁发《四川省高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作为今后取得教师资格证及评定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

     

     

     

     

    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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