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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度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2017年09月14日 浏览量: 编辑: 供稿:

各院(部)、处室、校区:

在刚刚过去的2016-2017学年度中,我院学生工作在学院党政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深化转型、提升品质、突出特色的工作要求,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的培养等方面大胆探索、积极创新,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同学和集体。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度“院三好学生”、“院优秀学生干部”、“院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技能奖学金”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范围对象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技能奖学金评选表彰对象为2017年7月1日前在校的全日制大专学生和班集体(不含2017级和145级新生)。

二、评选条件

(一)院级三好学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勇于与不良倾向作斗争,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品行端正,具备一定的群众基础;

2.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职业技能强,学习成绩优良。学年成绩位于班级前30%;且须获得一个及以上专业技能证书或一个及以上(英语、计算机、普通话等)公共技能证书。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国家学生体质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者;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在创建“文明宿舍”活动中起到积极作用;

(二)院级优秀学生干部。

1.优秀学生干部奖获得者应是分院(部)团委副书记、部长,分院(部)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学生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主要干部,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注意品行修养,在各项工作和集体活动中积极组织,并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办事公道,有原则性,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在同学中有威信,在自己负责的工作范围内做出一定成绩;学习目的明确,认真刻苦,较好地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成绩优良(无补考科目);

3.在政治思想上和日常学习生活中表现突出,群众基础扎实,有较高威信;

4.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开拓精神,在自己负责的工作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5.《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80分)及以上,带动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或在各种大型文体比赛中取得较好名次。

(三)优秀学生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认真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良,获得英语、计算机、普通话等公共技能证书之一。学年成绩位于班级前20%;学习成绩相同,有专业技能证书优先;

3.积极参加体育活动,自觉锻炼身体;

(四)专业技能奖学金。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学院,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认真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专业技能突出,综合职业表现优秀,示范作用强,按年级、专业排名中学习成绩排名第一。

(五)院级先进班集体。

1.具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同学的班集领导核心。辅导员热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强,工作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经常深入学生;班委会、团支部组织健全,干部能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积极努力开展各项工作;

2.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崇尚科学、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是、创新的优良学风:

(1)全班同学积极参加各种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每次出勤率在百分之九十以上。

(2)全班同学学习勤奋,学风严谨,做到无迟到、早退和旷课现象,全班同学必修和限选课学习百分之七十以上成绩优良;

(3)尊敬师长,自觉服从学院工作人员和公寓管理老师的教育管理,维护公共道德,文明礼貌,讲卫生,宿舍整齐、干净,没有在公共场所起哄、喧闹等现象;违规使用电器率为零;

(4)同学间团结友爱,彼此尊重,互相帮助,关系融洽;

(5)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敢于与不良风气作斗争,对以各种方式破坏校内正常秩序的言行能及时反映并批评制止;

(6)经常开展有利于同学身心健康的集体活动,积极参加校、分院(部)组织的各种体育活动与比赛,体育合格率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

(六)在评奖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参与上述个体奖项的评比:

(1)违法乱纪,受到法律制裁者;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者;

(3)在评奖学年有不及格课程者(补考前)。

三、表彰和奖励

1、获得“院级三好学生”、“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将获得学院颁发的荣誉证书和奖金每人200元,对取得“院级先进班集体”称号的班级由学校一次性奖励活动经费500元。

2、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专业技能奖学金的个人由学校一次性发放相应奖学金。具体标准如下:一等奖学金每人1000元 ;二等奖学金每人5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200元;专业技能奖学金每人1000元。一等奖学金和专业技能奖学金不能兼得。

四、评选要求

各分院(部)评选、表彰活动要在分院(部)党总支和行政的领导下进行,严格按照《必赢优惠y272net学生奖励条例》的相关要求进行。可吸收教学科研部门、后勤部门和团学组织的负责人参加。要注意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院级三好学生”、“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集讨论,通过民主评议产生。“院级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有学生代表参加,并广泛听取任课教师和同学代表的意见,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评。要把“院级先进班集体”的评选作为重点,以促进学生班集体建设。已被推荐出的候选人和候选集体,各分院(部)要在校内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接受大家监督。先进班集体须另附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所有材料务必于10月22日前报院学生处。

评选、表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奖学金”是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各分院(部)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它作为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措施和步骤,认真组织好本院(部)评选、推荐工作以及对受到表彰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一是要严格把关,严格掌握评选的条件和标准,严格有关审批程序和环节;二是加强受表彰学生和班集体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对于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工作要实事求是,要注意总结以往经验,完善有关措施,保证评选表彰活动顺利进行。对于评选出的先进,将组织学习。

五、评选流程

(一)符合评选条件的同学于9月18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辅导员。

(二)经辅导员审查相关证明材料后,于9月20日前召开班级评选会,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会议记录保存到本届学生毕业,同时在分院公示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分院公示期9月20日-9月22日),保存相关公示材料照片。

(三)学生于9月18日前在学工在线完成申请,各分院(部)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25日前在学工网上完成审核并提交学生处,学院公示期(9月25日-9月29日)。

(四)各分院(部)严格审查评优学生的资格,特别是有无违反校纪校规并受到纪律处分的情况,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

(五)10月10日各分院(部)提交相关申请表(纸质和电子版)到学生处路佳老师处。

六、学院评选机构

(一)学生奖励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鉴、王涛

成  员:邹克俭、李王英、齐虹、杨仕清

(二)学生奖励评定工作小组。

组  长:李王英

副组长:薛潇潇

成  员:何涛、肖伟、赖钧蓉、李文江、方宁、杨莉、黄永久、李亚平、赖斌、陈月梅、周琦、钟林、李晓莉、王德林、何成蓉、徐国栋、吴学伟、雷敏、张帆

奖励评定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具体负责学生奖励的评审工作。

 

 

 

 

 

 

 

 

 

附件:1.必赢优惠y272net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2.必赢优惠y272net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技能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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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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