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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会工作

必赢优惠y272net工商管理与房地产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2010年06月02日 浏览量: 审核: 本站原创 供稿: 工房学院

为加快推进学院各项管理制度化、民主化、规范化发展,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学院建设和发展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学院“两代会”的相关制度和有关二级管理的规定,结合工商管理与房地产学院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准则

1、为实现党提出的建设高度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任务,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分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制。

2、教代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的重要组织形式。

3、教代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学院党委领导下行使职权,维护和落实教职工的各项民主权利,正确处理好学院、分院、个人三者关系,支持和监督分院党总支、行政领导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为全面提高专业建设、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而开展工作。

4、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都要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责

1、听取分院院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分院的年度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方案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讨论分院专业设置、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励办法、教职工评职晋级评优方案等与教职工有关的规章制度,并提出意见。

3、监督分院领导干部工作,支持分院及各部门行使职权,团结和引导教职工严格遵守学院和分院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学院和分院发展。

4、收集、审议和讨论教职工提案,并请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5、分院领导干部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听取教职工代表的意见,认真对待教代会的有关决议和提案,尊重并支持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学校的职责。

三、教职工代表

1、教职工代表以工商管理类专业教师队伍、房地产类专业教师队伍、辅导员队伍、行政队伍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每一个教职工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代表名额占所在团队(队伍)在岗教工的30%

2、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到期改选,可以连选连任。

3、教职工代表按照规定的程序,有权提出提案或方案,有权对大会的各项议程发表充分的意见,有权参加表决,有权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或建议,有权对有关部门提出询问,因行使正当民主权利而遭受打击或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控告。

4、教职工代表要努力学习党的大政方针和教育管理文件,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加教代会活动,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每年向教代会交一至二篇提案或建议。

5、根据工作需要,可请有关未选入教代会的行政领导或退休教职工为教代会的列席代表。

四、教代会的组织制度

1、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年为一届,每学期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参加,遇有重大事项,应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2、教代会的议题,应根据学院和分院的中心工作和教职工迫切关心的问题,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切实解决人才培养质量、产学合作、实训基地建设等教育教学改革相关问题。教代会形成的决议、决定,全体教职工应自觉遵守。

3、教代会分组后,组长可选举产生或由大会提名。教代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组织专门委员会或举行有关人员的专题会议,对教代会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和代表提出的重要议案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检查有关部门对执行教代会的决议情况,以及大会交办的有关工作。

五、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

1、教代会委托分院工会委员会作为闭会期间常设工作机构,承担教代会工作任务,在分院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分院工会负责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组织选举教职工代表,征集整理提案,提出大会方案和主席团人选名单,经分院党政联席会同意后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会后,做好教代会文件资料立卷归档工作,并交由分院行政办存档。

3、教代会会议期间,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大会主席团成员由筹备小组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后提名,经党政联席会审查同意,由教代会预备会议表决产生,主席团一般5人,其中教师和辅导员应占2/3以上。

4、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分院工会组织代表传达贯彻大会精神,监督检查大会决议及提案的落实。如有重要问题,召集代表会议或组织代表讨论,形成决议。

5、分院工会向教职工代表和全校教职工进行宣传教育,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接受教职工的申诉。

6、处理教代会的其它事务。

六、办理提案和检查提案落实情况

1、办理提案工作由分院行政和工会负责进行。

2、落实提案程序

1)分院行政是提案的主要落实者。教职工代表所提提案,经审核整理、分类立案后转交到分院行政办。

2)收到提案后,报请分院行政领导组织召开提案落实会议,对提案逐条研究落实意见。要做到四定,即定落实单位、定承办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期限。

3)对每个提案的落实意见,由行政办以书面形式交由分院工会通知提案人,征求提案人对整改措施的意见。对不能落实的提案,要说明原因,同时退回分院工会,并转交提案人。

4)分院行政领导在下次代表大会上向全体代表作提案落实情况的汇报。

3、落实提案检查

由分院工会或提案小组组织教职工代表,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提案处理和落实情况,使提案条条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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