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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管理岗位细则与流程

学生教材结算

管理实施细则

1、学生教材费每学年结算一次,从学生预缴的代管费中根据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退补;教师教学用书的费用有各分院(部)支付

2、休学、转学、转系、转专业、退学学生持本人、年级辅导员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的学籍异动(休学、退学、转学)学生教材领用证明,办理教材费结算手续。

3、教师教学用书的费用每学期结算一次。由教材室提交结算清单,经分院(部)核对无误后,各分院(部)自行到计财处支付。

教材征订(包含教师教材、学生教材)


管理实施细则

为了加强教材选用与征订管理工作,提高选用教材的质量,根据《必赢优惠y272net教材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教材选用与征订原则

(一)适用原则。选用教材应符合课程教学纲要的基本要求,并与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相适应,与课程在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相适应。

(二)选优原则。选用教材应优先选用受师生欢迎的获国家级或省部委级的“优秀教材”、“推荐教材”、“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等。

(三)更新原则。结合学科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需要,按照课程教学内容的改革要求及时进行教材的更新换代。教材应尽量选用近3年内出版的高质量教材。

(四)一致性原则。教材须按教学计划规定的开课计划进行征订,不得跨学期集中进行征订和采购。

二、教材选用与征订的范围

(一)教材选用与征订范围包括各专业开设课程所使用的、公开出版发行的教材及学习指导书、实验指导书、习题集、案例集等辅助资料。

(二)选用与征订的教材包括学生用书和教师用书。

三、教材选用与征订时间

(一)秋季学期使用的教材征订工作须于当年的5月底开始、6月中旬结束;春季学期使用的教材征订工作须于前一年的11月初开始、11月底结束。

(二)因教材短缺更换版本、出版延迟等原因不能按时选定或采购教材的,也要在学生上课前发放教材,最迟要在开课一周内将教材发放到学生或教师手中。

四、教材选用与征订程序

(一)教务处和图书馆在每年的5月和11月下发教材征订通知

(二)分院(部)教师按照学期开课计划,填写教材审批表。经系主任和主管院长审核签署意见后,交分院(部)教务员汇总,于教材征订通知下发后两周内将《分院(部)教材汇总表》及教材审批表(及其电子版)送交教务处。

(三)教务处根据二级教学部门送交的汇总表和审批表,对全校教材征订的教材进行审核、批准后,将教材征订单(及其电子文档)转交图书馆教材室并履行交接手续。

(四)教材室根据教材汇总表进行教材的采购。

(五)因教材短缺、教材出版或修订选用版本、变更教学任务等原因,采购不到或不能及时采购所选定的教材,教材室须及时通知分院(部)教务员,分院(部)教务员负责通知相关教师重新选定教材并填写教材审批表,于3日内送教务处,经审核批准后由教材室采购。

五、教材选用与征订的具体要求

(一)凡是公共基础课、学科专业基础课等多个学院、多个专业开设的课程,每门课程须选用同一种教材。

(二)教师在每学期教材预订结束后原则上不得擅自更换版本。不得因教师变动而拒绝使用原选用教材。如的确需要更换教材版本,须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系主任同意、主管院长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批准。

(三)学生领取的教材如有装订、印刷等方面的质量问题。可以在未开课使用之前进行调换。学生因休学、退学、调换专业等领取并已使用的教材,原则上不予退还。

(四)为减少教材积压,新生第一学期的教材应根据本年度招生计划和往年学生报到经验数据征订,如教材数量不足,不足部分在新生报到后开课前进行征订并发放。如教材数量过多,多出部分及时退还出版社或经销商。

(六)教师用书与学生用书一起征订。